勞務派遣(Labor Dispatching)適用工種: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、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。《勞動合同法》第六十六條明確規定“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。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,只能在臨時性、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”。
勞務派遣分為:派遣管理、連招代派;
派遣費用收取方式:
1、是否需要招聘;
2、用工風險哪方承擔;
3、社保繳費基準。
1 . 進行員工篩選 通過勞務派遣的方式試用勞動者,進行后備人員的篩選,可避免招進不合格人員,也可降低離職成本。 |
2 . 降低管理成本 一個單位最復雜的問題就是人事管理工作,人事管理涉及到職工建檔、協商簽訂勞動合同、勞動合同管理、定編定員、技能、技能鑒定、社會保險、生老病死等等。如果采取勞務派遣的用工方式就可以減少很多麻煩。 |
3 . 降低爭議風險 用工單位使用勞務派遣員工,由于雙方之間不是勞動關系,所以彼此之間發生的糾紛不屬于勞動爭議,勞動者若提起勞動仲裁申訴,應以勞務派遣企業為被申訴人,實際用工單位只是在必要時可以第三人的身份參加仲裁活動。因此,降低了其勞動爭議的風險。 |
4 . 減少人員儲備 以前企業為了面對產品市場日益加快的變化形勢,常常采用人員儲備措施,因此在企業中總是存在一部分富余人員。自從有了勞務派遣機構以后,對于不可預見性的生產波動引起的臨時性的勞動力需求,企業越來越多地通過勞務派遣的形式滿足需求。這樣可以極大地降低人工成本。 |
5 .降低招工費用 用工單位采用勞務派遣用工方式,不需要制定招工方案和計劃,也不需要發布招工廣告,只需要根據本單位需要招收員工的數量、工種、技能和基本條件要求等與勞務派遣機構簽訂一份協議書,所有招工事宜均由勞務派遣機構辦理,這樣就可以不用支付人力費、廣告費等支出。 |
6 .降低招工費用 《勞動合同法》規定了多種情況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,如連續簽定兩次固定期限合同應當轉為無固定期限合同,而通過派遣的方式將有效解決這一問題。而一些制造類、信息類企業存在季節性用工問題,使用勞務派遣這種用工模式可根據貴公司實際情況,設立短期臨時性用工、非全日制工或承包某項特殊工作等 |
7 . 節省人工成本 由于原有用工制度的慣性,在工資機制方面形成了一種能升不能降的慣例。而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待遇可隨行就市,用工單位可根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,協商勞務人員的工資,當勞動力市場供給不足時,企業通過勞務派遣機構以高薪使用高技能勞動力,可以避免企業內部職工攀比效應。相反,當勞動力市場供給充足時,用工單位可以通過使用較低工資的勞務派遣型勞動者降低工資成本。因此,使用勞務派遣員工可以節省工資性人工成本 |